为加强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的管理,确保换领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出具的有关其合法执业资格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注:本文最终解释在卫生办,如需查看执业医师官方信息可登陆:http://www.cmd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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