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师多点执业?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
医师多点执业分类
第一类是政府指令。医师执行政府指令任务,如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
第二类是医疗合作。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医师可以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
第三类是主动受聘。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
注:拟开展以第二条第三项为主要内容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的,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试点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医师受聘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应当经所在单位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在《医师执业证书》中增加执业地点。
(二)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应当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医师原则上应当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
(四)医师在执业前,应当与受聘的各医疗机构就发生医疗事故或者民事纠纷时的法律责任分担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签订协议。
外出会诊为什么不属于多点执业?
医师多点执业要按照规定定时、定期进行,而医师外出会诊是应医疗机构邀请对特定病例进行诊疗的行为,具有随机性和临时性。对医师外出会诊行为,要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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