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情况
(一)执业药师地域分布情况
2015年5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地域分布情况为:东部地区97561人,中部地区47871人,西部地区36377人,分别占注册总数 53.7%、26.3%、20.0% [1]。执业药师注册增幅前十位的省份为浙江、江苏、山东、广东、吉林、辽宁、河南、河北、陕西、广西。
(二)执业药师配备领域情况
注册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145583人,占注册总人数的80.1%。药品零售企业数量439186家,若按每家药店有一名执业药师,则其注册配备率仅为33.1%。实际上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名义上注册,实际上不在药店执业。
注册在药品批发企业的执业药师30856人,环比增加25人,药品生产企业的执业药师2956人,医疗机构2414人,分别环比减少2人、11人[2]。注册配备率[3]分别为232.5%、39.0%、9.3%。
(三)执业药师学历专业情况
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执业药师硕士及以上学历4333人,本科64565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注册总数的37.9%。
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硕士及以上学历3149人,本科45140人、大专及以下97294人,大专及以下占比66.8%。其中,非药学(中药学)专业毕业的人员49162人,占比33.8%。
二、关于执业药师注册情况分析
1.执业药师注册政策效应凸现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政策效应凸现,执业药师集中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注册人数已突破注册总数的80%。
2.药品零售企业发展与国家政策要求契合
部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自觉增加药学服务。开展店内诊所、慢病管理,实现医保对接,借助互联网延伸产品和服务。通过聘用执业药师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管理和专业服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呈良性发展态势。
3.存在问题及建议
执业药师尚存在注册人数少,地域分布不均、各领域使用不够,学历能力不足的问题。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执业药师取得资格证书后应及时办理注册依法执业。
医疗机构和社会药店都属于药品使用单位,应配备满足业务规模需要的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开展临床药学工作。药品生产企业也应加强执业药师配备,发挥执业药师价值。
执业药师学历、能力亟待提升,特别是社会药店执业药师低学历、非专业情况亟待改善。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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