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疗器械注册与审评技术要求系列培训计划安排通知
为使从事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的人员更好地理解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的有关政策法规,熟悉和掌握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有关审评技术要求和工作程序,提高注册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在总结去年举办的医疗器械注册系列培训班经验的基础上,充分汲取学员建议,对授课内容进行进一步深化和更新,研究设计了2016年医疗器械注册与审评技术要求系列培训班。现将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医疗机构等从事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以及注册工作的相关人员。
2.医疗器械监管机构及技术支持机构从事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班次
1.有源医疗器械法规及审评技术要求高级培训班(3月中旬 深圳)
2.高分子耗材类产品技术要求专题班(4月上旬 上海)
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法规及审评技术要求综合培训班(4月下旬 北京)
4.无源植入产品临床评价专题班(5月上旬 苏州)
5.医疗器械法规基础培训班(5月下旬 北京)
6.创新医疗器械申报要求专题班(6月中旬 北京)
7.软件及影像类产品审评要求专题班(7月中旬 青岛)
8.无源植入医疗器械法规及审评技术要求高级培训班(9月上旬 北京)
9.创新医疗器械高级培训班(10月中旬 杭州)
10.核酸检测类试剂盒审评要求专题班(11月中旬 苏州)
11.无源非植入医疗器械注册法规及审评技术要求综合培训班(12月上旬 待定)
三、其他事项
1.各培训班从即日起接受报名,培训计划详见附件一,具体培训课程、授课师资将于开班前一个月另行通知,也可登陆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网站(www.cmde.org.cn)、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cfdaied.org)查询。
2.培训结束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3.培训费可提前汇款至高级研修学院,也可报名时刷卡或交纳现金。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会务组可按酒店团队价格协助安排。
4.报名办法:可网络报名,登录研修学院网站(www.cfdaied.org)进入招生消息,点击相关培训进行报名(请在备注栏注明参加班次);或详细填写报名回执,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 研修四部。
联 系 人:李雪红 游 洋 李 晓
电 话:010-63360959 63316018 63365043
传 真:010-63365032 63319479
监督电话:400 619 1699
电子邮箱:yx4b@cfdaied.org
地 址:北京西站南路16号
邮 编:100073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太平桥支行
户 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
帐 号:0200 0203 0901 4403 952 汇款请注明:器械注册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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