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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全国卫生技术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1月15日至2月3日
考试时间:
请以各地区具体通知考试时间为准。
报名要求:
(一)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报名相关须知
(一)网上预报名。1月15日至2月3日
考生须按照《考生报名操作指导》在网上进行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用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点击“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并填写邮箱、密码等。
2.填写申报信息:考生可参照《填表说明》和《考生报名操作指导》,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因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和证书信息的准确性,后果有考生自负。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须上传本人照片。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照片。
4.修改信息:基本信息(姓名、证件类型、编号信息)一旦成功保持后,不允许修改;如果填写错误,需重新注册,重新报名;其他信息填写有误的,可于网上报名期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核对无误后须重新打印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1月16日2月4日
请考生携带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在各地区通知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注意事项:(1)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2)考生若为退出现役军人的,以军人身份参加过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须在进行现场确认时提供现单位出具的转业证明和2015年考试成绩证明,由本年度报名地区进行档案号的合并管理。
(三)资格审核。可通过网报系统进行查询。考生应牢记网上报名的登陆邮箱和密码,在网报及现场确认结束后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随时关注本人的报考状态,确认资格审核情况。
(四)打印准考证。4月26日至5月22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试,请于考前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填写姓名和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证件编号,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五)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成绩通知单请妥善保管,逾期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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