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所需人才交流中心在组织卫生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时,向各地考试机构收取考务费;各地相关考试机构向考生收取考试费。鉴于该项考试收费立项工作已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在开展试点鉴定工作。
2016年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拟于下半年开展全国统一考试,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将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及时发布具体事宜。
注:本通知最终解释归中国卫生人才网和国家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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