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将会领取成绩合格证明,是作为后面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如果合格证明被遗失,该如何进行补办?
1、发表遗失声明
申请补办合格证前,申请人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声明原合格证明已作废。
2、提交补办申请
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补办合格证当年度准考证、成绩单的复印件各一份;
(4)已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
并向当地所在考点提出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考点初审,报考区审核。
3、考区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
|
|||
特别申明:本网站部分内容属于转载或来自互联网,如与原来资料不符或涉及侵权等事宜,请及时与网站编辑部联系(86798730)我们将及时处理!谢谢合作! 网站备案号:渝ICP备15005271号-8 渝公网安备号:5001050200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