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网讯,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和普及,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冲击。如何体现中西医并重,如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考核机制及药品审批机制,都成了亟待解决的挑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是二次会议29日分组审议中医药法草案。与会人员就中医医师资格的获取途径、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草案提出,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过多年实践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省级、市级等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
草案还明确,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此外,为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草案还专设“中医药科学研究”一章,明确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国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推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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