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药品不合格,分别是: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生长抑素,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安胃片,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肝速康胶囊,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脂宁颗粒,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生产的开胸顺气丸,重庆灵方三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麝香壮骨膏,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胃蛋白酶颗粒,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E烟酸酯胶囊,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头孢拉定。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崩解时限、重量差异、装量差异、含膏量、效价测定。
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抽检了祛斑/美白类化妆品,有2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布了4家企业对其生产的6批次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主动召回的信息。监管部门已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具体请参见食药监管总局官方公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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