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药师注册情况
1、注册人数继续呈增长态势
2014年6月30日,全国注册执业药师共为127170人,药学类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80313 人,中药学类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5393人,同时注册药学类和中药学类执业药师人数为1464人。注册总人数比2014年5月30日增加5574人。《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政策效应在2013年后凸现,2013年执业药师报考人数达40多万,通过5万多人,注册人数增加25323,均达历史最高峰;2014年上半年注册人员增加18808人。
2、执业药师继续向社会药店流动
从今年5、6月份执业药师注册上岗分类看,除社会药店显著增加外,药品批发企业拥有的执业药师数量不少,而医院药房和药品生产企业呈现减少趋势。实际上,执业药师主要应当在社会药店和医院药房从事药学服务,面向患者和消费者指导安全用药和合理用药。因此,各相关管理机构和医药经营企业,应想法设法引导在批发企业的执业药师逐步向社会药店流动,以弥补执业药师资源之不足。
二、执业药师管理动态
1、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标准化工程
2014年6月,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出: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将零售药店建成提供专业健康产品和专业健康服务指导的场所,让药店成为消费者用药的安全岛。2015年底前,所有零售药店都要达到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按照规定,北京市将建立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药店分级分类结果和变化情况将向社会公开。此外,新开办单体零售药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未达到要求的开办申请将不予批准。药学服务人员在营业期间要佩戴身份标志上岗服务。
2、规范系统操作,维护执业药师平台权威性
为维护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资格人员信息的权威性,按照人社部规定,不再受理资格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修改申请。取得资格证之后改名和改身份号的(身份证号自然升位除外),均由执业药师本人携带公安部门开据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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