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出售处方药的通知。(具体通知查看>>)今后零售药店根据自身药品经营需要,可以凭纸质或电子处方两种方式进行销售处方药。
今后通过互联网技术,老百姓的寻医问药的途径凭借电子处方连接(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和(药店)药物,实现了无缝的对接。从大型公立三甲到基层小医疗机构,信息化从上到下全部贯通,医患双方都将全面享受互联网技术和医疗变革带来的方便与实惠。
零售药店凭借电子处方出售处方药物给三方带来的便利:
1、于基层的医疗机构如:个体小诊所,村镇卫生室,可以通过与零售药店合作的方式,解决药物储存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不再需要医疗机构自身出具单独的库房存储药物,同时不再需要专人负责药物的登记管理。
2、于患者,非急性的基础病症和慢性病症,本就无需前往大医院就诊,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直接传输到药店药剂师那里,患者本人就可以直接去药店拿药,省时省力。
3、于零售药店,可以通过与基层医疗机构应用软件联网合作,为患者提供看病取处方药的便利的同时,加大自己的药品销售范围,获得更高实际利润,也进一步促进处方药的合理流通使用。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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